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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品质查岗制度作业指导书

发布日期:2022-01-17点击次数:441发布者:管理员

  一、目的

  为了稳定地向客户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,确保管辖物业各班次工作稳健开展,把控服务质量,特制定此查岗制度。

  二、适用范围

  集团下属物业公司各服务中心、管理处、项目物业部。

  三、职责

  1、物业品质部职责

  1.1 负责对公司各单位查岗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。

  1.2 每月对公司各单位的查岗比例不少于30%。

  2、各单位职责

  2.1 项目物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查岗工作,并拟定查岗计划。

  2.2 查岗责任人严格按查岗计划和本制度执行。

  四、规定

  1、查岗主要由物业公司所管项目采取重点抽查与全面抽查;白天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办法,其目的是以防各类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,督促员工认真履行职责。

  1.1 查岗工作由公司男性员工完成,规定中如有查岗责任人是女性员工,则无需按本制度执行。

  2、各岗位查岗频率

  2.1 项目物业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;客户服务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;安管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3次;工程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。

  2.2 安管部班长每月不少于1次,并实行交叉互查方式查岗。

  2.3 查岗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,避免单人进行查岗,以确保查岗工作的客观和安全性。

  3、查岗内容

  3.1 主要检查各项目中夜班当值员工当值情况,杜绝着装不整、睡觉、打牌、下棋、喝酒或酒后上班、会客闲谈、脱岗、串岗、迟到、私自调班、不按规定交接班、不按规定巡查签到、值勤不文明等各种违规违纪现象。

  3.2 管辖物业公共照明开关情况,检查是否浪费用电和是否还有可节省空间。

  4、是否有按公司相关规定巡视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并签到

  4.1 查岗发现员工违规违纪行为,查岗人员要在现场立即给予教育和指正,在《查岗记录》上做好检查情况登记后让被查人员签名确认,并在被查岗位的《值班日志》上签名和注明查岗时间。

  4.2 被查人员对查岗人员所指出的违规违纪行为不服,拒绝在《查岗记录》上签名确认或无理取闹的,查岗结束后在查岗工作报告上如实汇报情况,由项目物业负责人跟进处理。

  4.3 禁止当值员工在查岗期间向其他员工透露查岗情况。

  4.4 查岗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,由查岗负责人拟定《查岗工作报告》递项目物业负责人审阅。

  4.5 项目物业负责人根据查岗工作报告内容作出处理意见。

  4.6 项目行政人事工作人员根据批示内容跟进处理。

  4.7 因查岗影响第二日正常上班的,要及时向项目物业负责人请示,经批准后可按批准时间打卡上班。

  4.8 严禁向非查岗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透露查岗计划。

  五、质量记录

  5.1 《查岗计划及完成情况记录》

  5.2 《查岗记录》

  5.3 《查岗工作报告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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