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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启动

发布日期:2022-04-19点击次数:367发布者:管理员

  4月15日,为持续改善居住环境,高标准常态化推进文明创建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,我市出台《宁波市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》,通过对住宅小区环境卫生、安全管理、管理提升、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,维护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秩序,明显改善住宅小区居住环境品质,确保住宅小区环境“干净、整洁、文明、有序”。

  《行动方案》明确,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覆盖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,对路面维护、楼道清洁、屋顶整治、绿化管理、垃圾箱(房)清洗、外立面清洁等环境卫生方面和门岗整洁、公共设施设备维护、违法违规行为劝阻、加强疫情防控等安全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。

  《行动方案》要求,提高物业服务覆盖面。针对相对分散、较为零星,物业管理区域不明的老旧小区,探索“大并小、同类并”共建试点、“红色业委会共建联盟”等模式,整合片区公共管理资金,引导居民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,或以街道托管、社会组织代管等模式开展管理,提高物业服务覆盖面。推进物业费提价奖补。按照政府引导、业主主导和“保底线”的要求,各地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,及时汇总、公布辖区内老旧小区物业费提价情况,积极引导业主落实以质定价、动态调价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,促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。

  《行动方案》强调,严格落实企业自查、属地巡查、市级抽查的三级检查机制,高标准、严要求落实住宅小区常态化检查,每周有重点进行抽查,并对检查到问题的小区下发整改通知,限期未整改的,在物业信用平台进行相应扣分。各级物业主管部门结合常态化检查及“回头看”情况,定期发布“红榜”“黑榜”,并进行不良信息的记录。

  《行动方案》要求,即日起到4月底健全全市联动工作机制,建立全市整治重点住宅小区清单。5月底前,形成重点住宅小区的问题清单。6月到7月底,对照问题清单,确保整改到位。10月底前,完成“洁美小区”创建结果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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